学历学位

职称

安家费

科研启动经费

初聘职称待遇

工资待遇

其他

待遇

最低服务期限

人文社会科学类

自然

科学类

博士研究生

讲师及以下

50

7

10

副教授

副教授

享受贵州省高层次人才相关补贴等

8年

副教授

55

7

10

副教授

副教授

教 授

60

7

10

教  授

教  授

(二)具有公务员身份且要求保留公务员身份的人员无安家费,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具体在协议中约定。

单位:万元(人民币税前)

学历学位

科研启动经费

工资  待遇

其他

待遇

 

人文社会科学类

自然科学类

最低服务期限

博士研究生

25

30

二级主   任科员

享受贵州省高层次人才相关补贴等

8年

(三)授予人民警察警衔,享受警衔补贴。

(四)提供独立办公室,省外博士提供过渡性临时住处。

(五)博士研究生不具备副教授资格的,到学院后初聘为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享受副教授相关待遇,但在3年内须通过副教授资格评审,在规定时间内未通过副教授资格评审的,低聘为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已具备副教授资格且聘到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的,享受副教授相关待遇;已具备教授资格且聘到专业技术四级岗位的,享受教授相关待遇。

(六)引进领军人才等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方式确立相关待遇。

四、报名方式

发布公告日起即可通过电子邮箱向学院报名。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1)个人详细简历;(2)学历学位证书;(3)身份证复印件;(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材料、奖励等其他材料。

请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贵州警察学院政治部人事处邮箱gzjcxyrsc@163.com,邮件标题为“博士姓名+××大学××专业博士+招聘来源”。

也可以自带相关材料到贵州警察学院政治部人事处面谈。

五、纪律监督

(一)博士人才引进有关信息将在贵州警察学院网站(http://www.gzjgxy.cn首页“通知公告”栏)和“贵州警察学院”微信公众号公布,供应聘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请密切留意。

(二)贵州警察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监督电话:0851-85407455。

六、其他

(一)服务期按聘(录)用后签订的协议执行。

(二)有关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问题,欢迎电话咨询。

引进政策咨询电话:

张老师 0851-85407003  

马老师 0851-85401882 17725033538

竭诚欢迎有志之士与我们共襄人民公安教育伟业!

(信息来源:http://gzpc.edu.cn/sy/tzgg/202210/t20221026_76906872.html)

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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