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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易搬群众 0-3 岁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组建榕江县车民街道卫生服务中心托育人才队伍,提高卫生健康服务能力,结合工作实际,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0名,为做好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结合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实施单位
本次招聘工作在榕江县卫生健康局指导下进行,由榕江县车民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人员具体主要从事托育服务工作,岗位及人数详见《榕江县车民街道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招聘岗位需求学历、专业等条件的人员。具体学历、专业要求及其他条件等以《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为准。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报考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报考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7年6月17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90年6月18日及以后出生);对幼儿教师、保育员在幼儿园或托育机构有3年及以上幼教工作经验的可放宽年龄至38周岁(1987年6月18日及以后出生)。
7.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6.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7.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8.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9.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截至报名时止,属黔东南州内各级事业单位尚在试用期(见习期)内或服务期内的人员。
11.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五、报名
本次招聘工作为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到现场填写报名表,并准确填写个人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
(一)报名地点:榕江县车民街道卫生服务中心五楼办公室,直接到报名现场领取《报名表》填写。
(二)报名时间:2025年06月18日至06月21日、6月23日至6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要求和资格审查说明: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具体岗位以《岗位一览表》要求为准。
2.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实施方案》,确定报考岗位。错报、误报或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3.报考人员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否则后果自负),同时提交个人简历、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等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证件原件审查后退还)以及近期蓝底免冠1寸正面彩色证件照1张。
4.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考试方式
(一)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或比例在1:3以内的,均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
(二)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能力情况,专业技能测试按百分制计算。
(三)面试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形式通知到个人,请保持电话通畅。面试成绩发布在榕江县车民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四)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的考生,成绩按百分制比例进行折算即: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0% +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
面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榕江县车民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一)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榕江县车民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参照招聘(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政审有关规定进行。
(二)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相应空缺岗位根据有效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经体检合格后予以递补。
九、公示
(一)经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榕江县车民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7天内拒不报到的(不可抗力除外),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应与榕江县车民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签订聘用合同,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
十一、薪酬待遇
(一)五险一金按照国家、省、州相关规定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二)工资待遇按照《榕江县卫生健康系统其他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十二、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公开招聘工作,强化保密意识、严格工作程序、规范考试操作、明确工作职责和人员职责、规范组织考试。
(二)报考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考务规则,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的命题、考试、体检等职责及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关系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十三、其他
(一)在招聘过程中,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将在“榕江县车民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布或电话通知本人,请考生密切注意。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车民街道卫生服务中心联系不上考生情形的,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由车民街道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榕江县车民街道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一览表(3).xlsx
榕江县车民街道卫生服务中心 2025年招聘编外人员岗位一览表 |
序号 |
1 |
2 |
3 |
4 |
岗位代码 |
202501 |
202502 |
202503 |
202504 |
|
岗位名称 |
幼儿教师 |
特殊教育幼儿教师 |
心理咨询师 |
保育员 |
|
计划人数 |
2 |
1 |
1 |
6 |
|
年龄要求 |
35周岁以内 |
35周岁以内 |
35周岁以内 |
35周岁以内 |
|
学历要求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
专业要求 |
学前教育专业 |
特殊教育专业 |
心理学相关专业 |
幼儿保育、学前教育、临床医学、护理学、中医康复、康复护理等相关专业 |
|
其他招聘条件 |
具备幼师资格证, 在幼儿园或托育机构有3年及以上幼教工作经验的可放宽年龄至38周岁。 |
具备特殊教育资格证。 |
具备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 |
具备保育员职业资格证、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资格证, 在幼儿园或托育机构有3年幼儿保育工作经验的可放宽年龄至38周岁。 |
(信息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kwMjcwODc4Ng==&mid=2247483805&idx=1&sn=9b791acd4a62b0f4acf5eb4183aa0563&scene=6#wechat_redire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