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毕节市“扶贫日”捐赠资金残疾儿童医疗、康复临时救助 拟救助对象公示(第三批)

按照市扶贫办、市慈善总会、市残联《关于印发〈2018年“扶贫日”活动募捐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毕扶办〔2019〕44号)要求,根据各县(区)审核、申报情况,拟对全市申报的共65人进行救助。现将拟救助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0年7月27日至7月31日。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或建议的,请实名向市残联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组反馈。如无异议,市残联在公示期满后将按《2018年“扶贫日”活动募捐资金使用方案》履行资助程序。

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组: 0857-8339344

市残联电话:0857-8222437

附件:【点击附件复制链接 ,再打开浏览器粘贴地址即可下载】附件:毕节市“扶贫日”捐赠资金残疾儿童医疗、康复临时救助拟救助对象公示.xls

毕节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7月27日

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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