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六盘水市参加第十三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工作方案》《六盘水市参加第十三届贵州人才博览会2025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要求,六盘水市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完成了2025年人才引进报名、资格初审、线上初评工作,共有6名应聘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现将本次人才引进线下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评审对象
根据进入线上初评人员的初评第二阶段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含末位成绩并列),黄溶、杨丹、陆道洁、高霞、代芳、赵伟江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二、资格复审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5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地点:六盘水市钟山区钟山西路50号(六盘水市直机关十二层综合办公楼12楼1213办公室)。
(二)资格复审方式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复审的方式,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携带所需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复审。经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线下评审环节(结构化面试)。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进入线下评审资格,按照线上初评第二阶段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资料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任何环节发现有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人才引进岗位条件基本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所需资料
1.报名表(报名人声明处需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5年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但在考察环节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人员需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同意;
5.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提供相应等级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等);
7.根据资格复审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统一用A4纸印制,用档案袋按顺序准备好,以便查验。
三、线下评审
(一)评审时间
2025年5月30日上午9:30。
(二)评审地点
六盘水市钟山区钟山西路50号(六盘水市直机关十二层综合办公楼12楼)。
(三)评审方式
线下评审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评审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评审合格分数线和评审成绩在六盘水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
(四)评审注意事项
1.请应聘人员于5月30日上午9:00起凭有效身份证件进入候考室。9:15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资格。
2.应聘人员进入候考室须将随身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设备、纸质资料等上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3.评审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不得大声喧哗和议论;需要去卫生间的,经报告工作人员同意后,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期间不得与他人接触。
4.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阅读《公告》,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合理选择交通工具,注意交通安全。
(五)结果运用
线下评审成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岗位1:1的比例,根据评审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由高到低确定1名意向性拟引进人选进入下一环节。线下评审成绩并列第一的,另行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实行递补制,如因特殊原因放弃资格,则按线下评审成绩排名顺次递补进入下一环节,递补人员线下评审成绩须达到评审合格分数线。
四、体检
确定的意向性拟引进人选体检由六盘水市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组织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不合格人员或放弃体检资格人员,按线下评审成绩排名顺次递补,递补人员评审成绩须达到评审合格分数线。
体检人员名单在六盘水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由六盘水市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组成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查阅人事档案、政审等,对引才对象进行全面了解。如因考察对象主动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空缺岗位,经市委社会工作部部务会研究同意后,按线下评审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最多递补2次,并在六盘水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六、研究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引进人选,经市委社会工作部部务会研究后,按程序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根据批复情况适时研究聘用事宜。
本公告由中共六盘水市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8—8200305,18798475510
监督电话:0858—8223051(纪检组)
中共六盘水市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5月26日
(信息来源:https://www.gzlps.gov.cn/ywdt/tzgg/202505/t20250526_879238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