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国家统计局望谟调查队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公告

国家统计局望谟调查队是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层级为正科级。国家统计局望谟调查队既是政府统计调查机构,也是统计执法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监督的职权,独立向国家统计局和贵州调查总队上报调查结果。现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投递简历和现场面试(含实际操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2名。

 

本职位需长期独立深入村、居开展统计调查业务工作。

 

三、招聘要求

 

(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专业不限;

 

(二)年龄在39周岁以下;

 

(三)身体健康;

 

(四)熟悉计算机使用;

 

(五)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与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4.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七)应聘者具备以下条件的,同等情况下可优先录用:

 

1.中共党员;

 

2.居住在望谟县城周边离单位较近者;

 

3.具有在党政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镇(街)村(居)干部工作经验。并具有吃苦耐劳精神,能长期在基层农村工作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报名人员于20211018日至20211028日期间登陆 望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wm.gov.cn/)下载报名信息表,按规定如实填写,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二)报名方式

 

1.20211028日前将报名信息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226375256@qq.com

 

2.报名者须提供真实有效资料并正确填写,因提供虚假材料或填写事实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3.由单位招聘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五、笔试面试

 

经审核后确定面试人员。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政审

 

依据面试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和政审人员。体检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七、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报名及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政审,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实的人员,不予聘用,并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用工方式

 

用人单位面试录用2名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确定为聘用人员,与国家统计局望谟调查队签定《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薪资待遇按公益性岗位工资+单位补帖。另按单位有关规定发放绩效考核奖励、享受工会会员福利等,并按政策享受就餐补贴等。

 

十、地址、联系方式

 

(一)工作地点:望谟县华侨西路12号(县消防队斜对面,原妇幼保健院对面);

 

(二)联系电话:15869144174

 

 

【下载提示:点击附件,稍等2-5秒即可打开页面】附件:2021国家统计局望谟调查队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报名信息表gz.docx

 

 

国家统计局望谟调查队

 

20211018

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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